星期日, 四月 05, 2009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十一)给街道社区的建言(二)

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规程>,小区要进行业委会的选举或换届选举,"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不知道社区和街道的相关部门和领导有没有仔细看过文锦苑中前天张贴的选举告示,在这张告示中,某些试图操纵这次选举的人,在向一贯信任他们的社区栽赃.
在这张告示中,堂而皇之地写着"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西湖区房管局的指导下".
轻描淡写中,他们把选举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全部让给了社区和政府部门,尤其恶劣的是,他们居然把党委搬了出来,这次选举是按照党委的指示办的,他们是在执行党的领导.
他们这些人中,对公文的格式,公文的严格要求不可谓不知道,他们在引经据典地断章政府规章方面不可谓不娴熟.为什么偏偏在这里会把"指导"变为"领导",把"人民政府"变为"党委".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按照告示所言,对这次选举的公平性提出质疑,就是对社区党委提出质疑,就是对党提出质疑,就是对他们所说的社会主流进行叛逆,就是破坏安定团结,就是不和谐的杂音.
尊敬的社区和街道领导,难道这是你们的对文锦苑选举的定性吗?难道正在进行中的选举真的是你们领导和部署的吗?
我相信绝对不是!
与无声处听惊雷,只言片语现原形.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本届业委会委员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从11位候选人中选出9位。获得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赞成票的前9位候选人当选委员(即业权和户数双过半)."也就是说,文锦商务楼的5万平方米和200票(且不说是否真有5万方,真有200票)成了这次选举的决定因素.
高!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至投票截止日止,如投票率不足,经筹委会同意,可适当延长投票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业主用不投票来表达意愿,这次被操纵的选举不是终止,而是在程序上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实在高!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本次选举投票结束后,将进行公开计票".什么时候计票,什么时候开票,什么时候审核投票资格,什么时候公布投票结果?在貌似民主的描述下,藏着多少暗箱的空间.
真是太有才了!
相信这些龌龊的伎俩是某些人的智慧,他们利用了大多数业主的善良和不愿搀和的特点,也利用了社区和政府部门的信任,他们对业主的质疑用的是威胁和歇斯底里,他们对社区和政府部门用的是蒙蔽和欺骗,他们在小区的肆意妄为甚至省去了"掩耳盗铃"的麻烦,尤其可恶的是,他们居然把党委当成了他们的马甲.
这就是他们的公信力.
现在,借用社区党委和西湖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他们又在强推这次无耻的选举.
这是对文锦苑业主的蔑视,对社区和政府部门的嘲弄,是对党的挑战.
不要怕压力大,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比个人承担的压力重要得多.
不要怕阻力大,党和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心比遇到的阻力大得多.
不要怕面子大,社区居民的面子比谁都大.

下一篇要讲的是给业主代表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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