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四月 13, 2009

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二十一)号外

接到新浪客服的电话,说是因为接到很多投诉博客失实的电话,以及接到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用文锦苑的各项规章作为证据,说明文锦苑的选举是完全符合规范的.新浪出于避免法律纠纷的原因,删除了部分相关选举的博文,同时表示,如果可以举证博文所述属实的依据,新浪可以重新判断,并对没有及时告知博主表示歉意.
依据正在整理中,但相关证据整理完毕后,除了给新浪看下,我也会象业委会一样,抄送到相关部门.
律师函是业委会发的,这是新浪确认的.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的组织,我们的律师在业主强烈要求下,也没有向建垃圾房的发出律师函,但现在,法律顾问开始起作用了.
在法律上,业委会如果没有业主授权是不能采取法律行为的,那么这个律师函是谁授权的呢?业主还是业主代表?为谁维权呢?为全体业主还是业委会成员?
如果这封律师函是为全体业主维权的,是否经过了业主的授权?
如果是为业委会成员维权的,为什么有劳业委会的法律顾问?
答案只有一个,我们的法律顾问是为业委会成员维权的.
既然我们的律师能够用小区规章把这次选举说得那么通,只能说明我们的这些规章都是为了维护业委会的,同时在规则上确保业委会能够千秋万代,一脉相承.
因为,只要了解了这次选举的过程,每个业主都会有差不多相同的感觉.
我不想让新浪太为难,至少新浪没象文锦苑网站一样删掉所有的内容.
新浪只是我们借来的平台,因为文锦苑里没有这样的平台.在新浪发博以来,短短20天,已有8000多的阅读量了,也有近千条回帖.文锦苑关心家园的业主越来越多了,这是大好事,也是我开博的目的.
这几天中,我将继续在这里暂住,同时建筑另一处空间,到时通知各位业主.
心底无私天地宽,越写博客对这句话越有同感.
多少年来,为了个人奋斗,疲惫过,痛苦过,辛酸过.
这些天来,心情很好,虽然付出许多时间和感情,但可以不考虑自己的得失,痛快!
如果每个业主都能为文锦苑付出更多些感情,文锦苑会更美丽.
如果每个业主都不把自己当作文锦苑的过客,文锦苑会更多彩.
没有一个业主只生活在房产证的面积里,窗外也是我们的家,象关注小家一样关注小区,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能为别人做很多事,别人也能为自己做很多事.
关心我们的家园吧,我的邻居们.让我们的家园充满关爱,没有算计,充满温馨,没有冷漠.
这一切不取决于某个高尚的人来创建,靠我们每一个业主自己来努力.
文锦苑需要的是制度,一个大大制约一部分人的制度,只有一部分人的权力被制约了,每个业主的责任才会体现,每个业主的权利才会得到维护,每个业主的热情才会被激发.
制度不能是为适应谁或限制谁而制定的.制度是为杜绝一些想得到的偏门而制定的防火墙,是为促进一些有利于大多数人的事物成长的保护伞.
象第一届选业委会规定只能是业主代表中产生,现在又取消了这条限制,这不是制度的所允许的,如果这是制度,就是极不严肃的制度.
同样,选择了业主代表制度,又不按照建设部关于业主代表议事表决的相关制度行事,就是不遵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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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