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苑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锦苑的预算管理,提高小区的财务透明度,实现小区的公共资产增值和保值,建立并维护小区的和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以现金对小区财务活动所作的具体安排。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监督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第三条 小区预算年度与自然年度一致。
第四条 小区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确定小区的年度收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小区的年度支出项目并组织落实
(三)明确小区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专项执行小组(秘书处)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三)便于小区业主对小区财务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第五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积累优先,确保民生;
(三)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四)权责明确,分级实施;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小区建立由业主大会、业委会、专项执行小组(秘书处)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第七条 小区业主大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小区年度收入目标,审批小区年度项目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第八条小区业委会同时为小区预算管理组织。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业主大会及全体业主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对专项小组(秘书处)的预算考核与监督。
第九条 小区业委会秘书处和各专项小组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小区业委会秘书处和各专项小组之间的预算管理权限,必须划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各专项执行小组根据项目开展需要设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专职秘书(或秘书长)为业委会常设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秘书处的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组织的组成、职责及专项执行小组目标:1、业主大会: 小区预算主任委员(由业主报名,业主大会通过担任)
2、业委会:
业委会主任及全体委员
3、业主大会职责:
(1)决定小区的集体资产管理目标及方针;
(2)审查各专项执行小组(秘书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3)预算的核准;
(4)环境变更时,预算方案的修改;
(5)接受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4、业委会的职责:
(1)提供各项目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项目所需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的参考;
(3)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4)督导各专项执行小组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5)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5、专项执行小组工作目标。
(1)公共物业增收小组充分分析和研究数码港的商铺租赁价格走势,实现租赁收入的最优化。
(2)小区广告增收小组①调查业主对小区广告的接受程度②建立小区广告收入开发的稳定渠道③在业主接受的前提下,实现广告收入的增长。
(3)小区停车专项小组:①调查小区业主停车中存在的问题②提出小区停车制度的改善版③与物管确定停车管理中的各自职责;④督促物管对停车设备、设施、工具、器材的保管、维修;⑤小区停车位置的最优化;⑥小区停车应有标识的设置;
(4)小区建设专项执行小组:①项目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完成;②项目质量保证;③项目开展时环境卫生和安全的维护。 (5)业委会秘书处
①控制管理费用;②季节性物品的管理;③办公室设备的管理;④小区情况和小区财务情况,业委会工作情况的张榜备询;⑤业主投诉的及时落实处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的范围与内容
第十二条 小区所有涉及现金形式的收支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实现预算控制。第十三条 小区预算管理应当以提高公共资产积累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控制小区经济活动。第十四条 小区预算管理的内容包括:(一)小区收入预算;(二)现金流量预算。第十五条小区收入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小区创收目标及其构成要素的财务安排,包括收入预算、成本支出预算、理财收益预算、财务费用预算。
第十六条现金流量预算反映预算期内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利用状况的财务安排,包括小区所有的公共事务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理财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七条 小区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二)小区长久建设发展的目标;
(三)业主大会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五)以前年度小区的财务情况。
第十八条小区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业主大会确定预算年度的总体目标,同时成立或调整专项执行小组;
(二)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预算年度的总体目标,于每年11月初制定印发小区预算编制纲要,确定小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三)各专项执行小组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的下一年度预算建议,于每年11月20日前送业委会;
(四)业委会对各小组及秘书处提交的预算建议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和平衡,并就平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初步调整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小区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2月1日前报业主大会审核。
第十九条 小区预算的审批程序:(一)小区业主大会应于12月20日前召开预算专项会议,审查小区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业主大会审核的项目,应进行调整或取消;(三)小区预算草案经业主大会审批后,由业委会下达各小组执行;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二十条 小区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执行小组、秘书处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小区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小区各项公共活动的基本依据,各专项小组及秘书处应将年度预算分解为季度计划或月度计划,原则上在每季度初10日内或月度初5日内下达,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第二十二条 预算内资金的拨付(一)预算内资金拨付的基本条件为:1、各专项执行小组及秘书处下达的计划或签署的审查意见;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3、准确填写的《付款凭单》;4、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凭证。(二)预算内资金拨付的程序:由资金使用的小组负责人填写《付款凭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业委会托管的物业财务部审核,按小区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三)预算内资金支出,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四)小区杜绝出借资金。第二十三条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执行小组和秘书处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核对。第二十四条小区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各小组及秘书处应于每季度终了10日内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送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全面分析每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提交业委会,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公布并备询。第二十五条年度终了,各小组及秘书处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初审、汇总后,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小区预算执行报告,报业主大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第六章 预算的调整第二十六条小区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预算。第二十七条 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一)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小区建设发展和年度目标的要求;(二)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调整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三)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专项小组(秘书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四)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调整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五)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六)积累原则。(七)节约就是创收。第二十八条 预算调整的程序:(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各执行小组(秘书处)不得在总预算控制的前提下,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二)预算调整实行逐项审查、逐级审批制度;(三)预算调整的申请小组(秘书处)向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四)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进行初审、协调和平衡,提出预算调整方案,上报业委会审查后报业主大会审批;(五)预算调整方案经业主大会批准后,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下达给各专项小组(秘书处)。
第七章 损益预算管理第二十九条收入预算由各专项执行小组负责。
第三十条 成本费用支出预算分为行政经费预算、项目成本预算。(一)行政经费预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二)项目成本预算由专项执行小组负责,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配合。
第三十一条 理财收益预算由专项执行小组和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共同负责。
第三十二条 财务费用预算和所得税预算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项目预算经业委会审查、业主大会审批后,由专项执行小组负责签订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支付。第三十四条 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根据上述具体预算项目编制损益预算表。
第八章 业委会预备费预算管理
(一)业委会预备费预算是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支出或业委会认为需要安排的支出的预算安排。1、业委会预备费的年度预算由业委会提出建议,业主大会审批;2、业委会预备费的使用由业委会表决批准;3、业委会预备费的日常管理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具体负责。
第九章 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 现金流量预算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根据损溢预算的分析编制。
第三十六条现金流量预算经审批后,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按照审批的预算对小区现金流量实施统一调度;各专项执行小组(秘书处)配合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加强对现金流量的控制。
第三十七条小区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现金流量预算组织和监控预算资金的收付,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
第十章 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小区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小区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业委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小区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秘书处和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落实。
第四十条 小区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专项小组负责人,秘书处的责任人为业委会主任。
第四十一条 预算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预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小区各项预算管理规定;(二)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全部纳入小区预算管理;(三)预算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和存放;(四)预算资金是否切实按照预算规定使用;
第四十二条 小区的监督检查形式为在小区的告示栏进行公布,并且对业主的质询进行说明。。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业主大会授权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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