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2-3幢之间的垃圾房,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很久,以至于我们闻不到臭气的业主都习以为常了。讲起来很惭愧,以前居然不知道小区里还有违章搭建的垃圾房,因为没有业主之间互相沟通的管道,也没见业委会的工作报告中有关于这个垃圾房的描述。
要解决垃圾房问题,首先要确认它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城管已经确认了是违章建筑,事实上就是定性了。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建议相关业主,当然最好是业委会牵头,拿着资料到城管举报,然后拿到城管的定性资料,这里可能会牵涉到规划部门,这个工作城管会去查询的。
同时,要确认它是商务楼的垃圾房,还是数码港的专用垃圾房,往这个垃圾房里倒垃圾的是商务楼的大业主或数码港的工作人员,还是物管的清洁人员。
不管是谁的垃圾,如果负责倒垃圾的是耀江物管的清洁人员,处理起来就简单了,麻烦物管把垃圾房移到数码港的东口,那里靠墙的有大约6米空间,放这个垃圾房绰绰有余,只是清洁人员处理垃圾时没以前方便了,但增加几个人的工作量,可以免去几十户人家的心头之患,还是值得的。
如果是商务楼的垃圾房,而且还是他们自己在往外拉,建议业委会招集商务楼的业主代表开会讨论,既然商务楼的业主可以对住宅的物业费来投票表决,那就不能把自己当外人。如果还是固执己见,建议业委会拿着城管的鉴定资料,要求城管强制拆围。如果城管执法有难度,业委会起草,相关业主签名,到西湖区政府信访办投诉,要求执法。如果还不行,请我们业委会的律师研究一下,能不能凭着相关的鉴定要求西湖区法院强制执行(这个问题以前没注意过是否有相同案例,可行性没把握)。
如果这些都没效果,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和商务楼合并为一个小区进行表决,把商务楼踢出去。同时,向杭州市信访部门投诉。
如果是数码港的专用垃圾房,建议把垃圾房的处理和我们的公共物业放在一起谈判,如果垃圾房不搬走,公共物业我们收回,反正现在的价格和楼上的办公室差不多,这点价格肯定租得出去。到时候,一楼隔出半块专卖山寨货,我们倒要看看数码港吃不吃得消。
说一千道一万,方法总比困难多。对君子我们讲君子话,对小人我们用他们的招。
任何办法都可能不会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问题出来了,总要去面对,想了各种办法还是功亏一篑,业主不会强求,只想着推委,业主没意见才怪。
最后一个解决办法。
昨天在小区的qq群里,业主向主任反映垃圾房的事,旁边冒出几个希望2-3幢“舍小家,为大家”,“数码港也是业主要同意才行”,“业委会没有法律地位的”,“业委会不是政府”的马甲,建议如果一切沟通暂无效果,就把垃圾房搬他家窗口下去。呵呵!
言归正传,小区的财务制度,今天是第六第七章。
第六章 预算的调整第二十五条小区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预算。
第二十六条 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一)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小区建设发展和年度目标的要求;(二)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调整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三)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专项小组(秘书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四)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调整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五)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六)积累原则。(七)节约就是创收。
第二十七条 预算调整的程序:(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各执行小组(秘书处)不得在总预算控制的前提下,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二)预算调整实行逐项审查、逐级审批制度;(三)预算调整的申请小组(秘书处)向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四)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进行初审、协调和平衡,提出预算调整方案,上报业委会审查后报业主大会审批;(五)预算调整方案经业主大会批准后,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下达给各专项小组(秘书处)。
第七章 损益预算管理第二十八条收入预算由各专项执行小组负责。
第二十九条 成本费用支出预算分为行政经费预算、项目成本预算。(一)行政经费预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二)项目成本预算由专项执行小组负责,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配合。
第三十条 理财收益预算由专项执行小组和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共同负责。
第三十一条 财务费用预算和所得税预算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二条项目经费预算由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项目预算经业委会审查、业主大会审批后,由专项执行小组负责签订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支付。
第三十三条 业委会托管的物管财务部负责根据上述具体预算项目编制损益预算表。
真皮到底是什麼皮?
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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