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四月 13, 2009

台湾的社区管理

苑内纷争四起,名为《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的博客,博主虽然用词有点过火,但丝丝入扣,基本在理,反观跟帖中的一些马甲,则属于谩骂性质了,既没有文采,也没有理据,丢人啊。

致信Anne, 问问台湾的情况,给我回了一封长信,现一字不改,刊发于后:

台灣社區管理費通常依社區各戶所有權狀的面積計算及分攤。小區管理,拿我社區當例子,有居民選出的各棟棟長(我住家屬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主委。我社區地下建築共九層,一~三層歸建商經營家飾精品中心,其餘為停車場,所以建商也是住戶,也有投票權,票數依其所佔面積與社區總面積按比例計算,住戶一戶一票,無分面積大小。舉凡社區的保全(年年重新招標簽約)、社區健身育樂中心的經營與管理、還有社區環境美化及維護…等,都是管理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各戶繳交的管理費好像會撥出部份給各棟當基金,所以各棟會不定期辦聯誼活動,整個社區在特別節慶時,也有園遊會、烤肉活動、或特別舉辦如小朋友歌唱比賽…等。

台灣的土地使用權是永久的(土地建築面積固定,居住此面積的建屋住戶依購屋所有權狀平均取的擁有的土地面積,因此建物越高,住戶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越少),土地所有權跟著建物一起轉移;住戶每年得交地價稅及房屋稅,自住屋及營業用屋的稅收基準不同,營業用屋稅收高些(售價也高些)。

我社區在住戶漸多的初期也有過一位相面堂堂的「蟑螂」社區管理主委,說是為住戶爭取更多,其實暗中拿建商未盡完美的漏洞敲詐建商,中飽私囊,還好社區住戶關心度高,結果他的西洋鏡被揭露,人就成了過街老鼠,沒人興趣理他。台灣許多社區因社區管理的紛爭,除社區健身育樂中心外,甚至連電梯或停車場都可能導致運作停擺,然而這些對住戶很重要,所以該爭取的還是得力爭,住戶共同的關懷很重要,真沒法ㄦ出力,發發聲是應該。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