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四月 05, 2009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从建设部网站上倒过来的,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fdcy/200611/t20061101_157692.htm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业主大会规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四条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七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办法确定。
  第八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 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十一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四条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有犯罪行为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的,在解散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十五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第三十六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刻制、使用、管理。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十二)给业主代表的建言

业主代表在小区里有两个身份.一个是作为普通业主,履行普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另一个就是作为一个楼道的代表,履行业主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意义的权利,和行政权力有本质的区别.
在文锦苑,一直没有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在某些人的操作中,业主代表开个会就是召开国家条例规定的业主大会了,业主代表开会的决定就是业主大会的决定,也就是全体业主的决定了,这是某些人为了维护和强调他们的合法性而耍的伎俩.
在国家的相关条例上,业主代表是没有任何权力的,业主大会也不是权力机构,而是小区议事的方式.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代表没有按照自己意愿投票的权力,他有的是按照本楼道全体业主意愿投票的权利.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这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规程>第十六条的明确规定,相信某些人除了不断在你们面前强调他们合法性的时候,这一条是断然不会和你们讲的.
这些人的目的,就是让你们把权利和权力的概念混淆,让你们慢慢树立起你可以为你代表的业主做主的概念,从而使业主大会成为权力机构,为他们的行为背书.
这些偷梁换柱的手法是某些人惯用的,他们从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一丝的反思,也不会承担一丝的责任.在遇到质疑时,他们就会搬出业主代表,把所有的质疑都演绎为对业主代表权力的挑战.这些手法不光用在你们身上,同样也用在社区街道身上,如我上篇博文所讲,条例规定的业委会选举指导部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那些人笔下成了"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然后就可以指责我的博文是在向党和政府猖狂进攻了,是法轮功在鼓惑闹事.
对这些人来说,他们需要的是一手遮天的权力,为了形成权力,巩固权力,他们不惜扯起党和政府来当大旗,不惜把你们当作面对业主的挡箭牌.
以这次业主代表的选举为例.
业委会要换届,必须制定换届的规则,新一届设有多少委员?候选人如何产生?如何进行候选人资格甄别?如何投票?如何计票,开票?如何进行前后届业委会交接等等,都需要业主大会讨论通过,需要每个代表把议题或表决内容逐户征询所在楼道的业主意见,然后再根据业主意见在业主大会上表达或表决.
我不知道这次选举的规则是什么,因为所有的公告都是阶段性的,从来没有告诉业主全部的规则到底是怎样的,时间表是怎样的?我相信大多数业主代表现在也不知道.我也没有在任何一份业主意见征询表上写过意见,因为从来没有意见征询表.我认识的百多户业主也不知道,因为他们和我一样,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作为小区业主,业主代表有权利联名推荐业委会候选人,这是别人不能指责的.
但作为小区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上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就必须在初选3天前,把初选内容告诉你代表的楼道业主,必须要根据楼道业主的意见来作为你投票的依据.
我不是说业主代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推选候选人,你有这个权利;我决不认可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业主大会上进行投票,因为业主代表没有这个权力.
如果业主代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业主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文锦苑就变成了一部分人(人数还是少数)可以替大家做主的小区了,这是不合理的,也是绝对不合法的.
公司老板有权力,因为公司是他开的;政府部门有权力,那是人大赋予的;家里老婆有权力,那是老公愿意上交的.大家都住在中大文锦苑,谁都是花钱才能当业主,文锦苑不是单位宿舍,没有上级下级,人人都有权利,人人都没权力.
业主们推举业主代表,是为了行使自己作为业主的权利,不是权益转让.业主代表不是替业主当家做主的,当家做主的只能是业主自己.业主代表,包括业委会都是公益性的岗位,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得到的只是成就感和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我赞成给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一定的补贴,这是应该的,法律也没规定不能给.我甚至赞成文锦苑可以聘任专职的业委会秘书长,来从事小区事务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工作,小区的资产应该可以支付得起过得去的报酬.
我同意给一定的待遇,但我绝对不同意让渡哪怕一丁点的权利.
作用在业主身上的权力也作用在业主代表身上,而每个人都不可能永远掌握权力.
因此,为了我们的美好生活,为了我们的权利不受侵害,在文锦苑,不能给任何权力提供孳生的温床.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十一)给街道社区的建言(二)

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规程>,小区要进行业委会的选举或换届选举,"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不知道社区和街道的相关部门和领导有没有仔细看过文锦苑中前天张贴的选举告示,在这张告示中,某些试图操纵这次选举的人,在向一贯信任他们的社区栽赃.
在这张告示中,堂而皇之地写着"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西湖区房管局的指导下".
轻描淡写中,他们把选举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全部让给了社区和政府部门,尤其恶劣的是,他们居然把党委搬了出来,这次选举是按照党委的指示办的,他们是在执行党的领导.
他们这些人中,对公文的格式,公文的严格要求不可谓不知道,他们在引经据典地断章政府规章方面不可谓不娴熟.为什么偏偏在这里会把"指导"变为"领导",把"人民政府"变为"党委".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按照告示所言,对这次选举的公平性提出质疑,就是对社区党委提出质疑,就是对党提出质疑,就是对他们所说的社会主流进行叛逆,就是破坏安定团结,就是不和谐的杂音.
尊敬的社区和街道领导,难道这是你们的对文锦苑选举的定性吗?难道正在进行中的选举真的是你们领导和部署的吗?
我相信绝对不是!
与无声处听惊雷,只言片语现原形.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本届业委会委员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从11位候选人中选出9位。获得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赞成票的前9位候选人当选委员(即业权和户数双过半)."也就是说,文锦商务楼的5万平方米和200票(且不说是否真有5万方,真有200票)成了这次选举的决定因素.
高!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至投票截止日止,如投票率不足,经筹委会同意,可适当延长投票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业主用不投票来表达意愿,这次被操纵的选举不是终止,而是在程序上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实在高!
在这张告示中,根据社区党委的领导,决定"本次选举投票结束后,将进行公开计票".什么时候计票,什么时候开票,什么时候审核投票资格,什么时候公布投票结果?在貌似民主的描述下,藏着多少暗箱的空间.
真是太有才了!
相信这些龌龊的伎俩是某些人的智慧,他们利用了大多数业主的善良和不愿搀和的特点,也利用了社区和政府部门的信任,他们对业主的质疑用的是威胁和歇斯底里,他们对社区和政府部门用的是蒙蔽和欺骗,他们在小区的肆意妄为甚至省去了"掩耳盗铃"的麻烦,尤其可恶的是,他们居然把党委当成了他们的马甲.
这就是他们的公信力.
现在,借用社区党委和西湖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他们又在强推这次无耻的选举.
这是对文锦苑业主的蔑视,对社区和政府部门的嘲弄,是对党的挑战.
不要怕压力大,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比个人承担的压力重要得多.
不要怕阻力大,党和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心比遇到的阻力大得多.
不要怕面子大,社区居民的面子比谁都大.

下一篇要讲的是给业主代表的建言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十)给社区街道的建言(一)

先介绍南塘十三条,这是安徽阜阳南塘村的乡规民约之一,专门解决村里开会的议事程序.政府现在正在致力于基层组织的民主建设,特别是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上进行直选的试点和推广.曾经有位网友在我的博客中评论我是个农民,要我回到农村去,在这方面,农民走到了文锦苑业主的前面,镇政府走到了我们社区的前面.
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优先,但要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要起立,别人发言时不能打断.
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的发言.
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超过二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规定.
第六条: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七条: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被打断者应该中止发言.
第八条:主持人应尽可能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九条:发言人应该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理由.
第十条: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十一条: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而且必须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应该最后表决.防止抱粗腿.
第十二条: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第十三条: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没有过.
对有幸参加过文锦苑业委会主持的会议的业主来说,要在会议中想看到这个十三条一丁点的精神体现,除非是做梦,因为对于某些人来说,类似十三条这样的东西,简直就是冒充"天外来客"的"地道农民"的痴人说梦.
农村南塘还有一条关于动议的说明,一个人提出动议后,必须还要有一个人同意才能启动讨论.
这里有着非凡的智慧,是洞悉了一言堂式所谓讨论的种种微妙利害关系后设计出来的.比如,某人要在小区绿化中,把原有的果树移到自家窗下.如果没有这条规定,他就可以一个人提出动议,没人同意不要紧,可以个别去谈心,大家碍于情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家就有了看得见风景的窗口了.但如果要另一个人明确表示同意才能表决,这个人的工作就难做了.业委会一致同意在张三窗下建花园,每个人的压力均等.张三提议,李四附议,业委会一致同意就不一样了,这里的关键人物李四的压力就大了.
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很多地方,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对任何政府来说,要想通过制度来让卑鄙者不再无耻,都是无能为力的.但我们的政府必须要在这块人民的土地上让卑鄙者丧失他们的通行空间,至少要努力向这方面发展.卑鄙者没有了空间,社会就少了很多的愤懑.我们不被人算计了,也不会去算计别人,社会的和谐就有了基础.
中央政府把领导和指导基层民主发展的重任交给了街道,交给了社区,是有深远意义的.
和谐不是只有一个声音,和谐是不同声音的有序,从没有一首优美的曲子只有一个调调的.这个道理,中央非常清楚.社区,包括乡村,是每个人生活空间的最重要部分,如果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空间,都不能比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受到压制没处说理,说理没人理会,心里就会积累郁气,一旦在旁的地方看到听到类似的事情,就会和当事人感同身受,有火星就可能爆发,社会就会不和谐.尤其严重的是,有些一手遮天的人往往还打着党和政府的旗子,扯虎皮拉大旗,躲在大旗下面捞好处,目的就是把大家的愤怒引导到党和政府身上,在城市,最直接的就是街道和社区组织身上.
一手遮天的人往往有一定的资源,表现得很有能力.对社区来说,支持有资源有能力的人在小区发挥积极作用似乎是很正确的选择,在面上看,肯定可以比退休工人给社区带来更多福祉.有了这样的想法,很容易被这些人带到沟里去,因为要实现您的美好愿望,必须建立在一个无从简单判断的是非上-------他必须是在个人品行上无可挑剔的人.我不是对街道社区对人品的判断力有太多的疑问,我只知道林彪是毛主席亲自圈定的接班人.
主观判断没有客观的标准可言.对街道社区来说,要赶快从文锦苑业委会选举的具体人选上跳出来,要认真审核选举制度和流程,审核文锦苑现在的选举是否是和谐社会的正常现象,社区街道要维护的是文锦苑的选举正常举行,不是维护现在的所谓选举进程如期完成.不能再捂着耳朵赶进度,因为现在业主需要的是社区街道代表政府表个态,现在的选举正常吗?
不表态也不行了,因为你已经被绑架了.
这个,明天再建言.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九)今夜你不用等我

我本不是个善写的人,码字工夫虽不超差,但都很难产,每个字的书写都称得上呕心沥血,每每写个千把字要用上半天时间.但这次开博码字,每天只需花上中午休息的一个小时,就能变成千字左右的小文章,期间基本不用大修改,第一篇就是这样写成的.为了对得起各位看官,也怕了有的看官抓住我的错别字来对我的人品做申讨,所以,第二篇开始就形成了中午写,回家检查再发的流程.昨天深夜到旅馆住下,疲惫中又一篇篇的看了一遍,觉得虽都是匆匆中完成的,在文字上还不算太丢人现眼.
春风不渡玉门关,塞外很冷,却别有风情无限,心旷神怡中,一时间也暂时忘却了文锦苑的是是非非,今天出差的工作顺利完成,也不想让有的看官每天睡不好,半夜一点多还要挤出点不擅长的文字来给我当老师.今晚你可以补个觉了,今晚不光谈文锦苑,人不能一直很沉重,今晚来个闲情偶记,聊下写文章,与各位分享我写博的心得.
要写东西,就要有东西.看在眼里要记在心里,看得多了,素材就多了.不光要看身边的故事,还要看得远一点,比如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中的美国大选,台海局势,台湾选举,陈水扁的狱中秀.不能只把眼光放在自己钱包上,只盯着钱包,就会对不准焦距,看久了,再看其他事物,就会熙熙皆为利来,攘攘皆为利去,连骂人都会蹦出"选举的利益相关者"这样的心里话了.
素材要尽量接近事实,这样使用素材时才会有底气,如果素材本身就是自己编的,连自己都不信,用的时候就会胆怯,怯了就不敢用,没有素材就说明不了问题,只能堕落到色厉内荏的叫嚣.
远近都要看,都要关心,可是光看还是不够的,只写看到的,就是流水帐,要对比,在对比中找出差异的个性,找出彼此的共性,这时候,你就能发现很多现象之下接近本质的东西.比如看阿扁的言谈,我们会发现不少我们身边熟悉的套路来,阿扁自称"台湾之子",只是借此绑架台湾人,拉人做炮灰;现在阿扁又不断爆料,谁谁谁送过钱,谁谁谁收过钱,不是他良心发现检举揭发,而是拉人来垫背.这些言行举止都似曾相识,同样,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在远处也有类似情节 ,比如文锦苑业委会3年将满之时,规划并开始实施了绿化工程,200多万,对小区是大事;美国在换届之际,发生了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当然更是天大的事.但相似的情节有不同的发展,平时很让人看不上的小布什没有借机学习罗斯福干脆延长任期,领导美国人民抵御风暴,可文锦苑的业委会却认为这么大的工程千头万绪,新人上来哪里能胜任?基于对全体业主的负责,雷厉风行地延长了两年.
对比的好处是能够让你进入思考,业委会比小布什牛,这是对比的结论;为什么牛,是思考的命题.
到这里才回到写文章这个今天的主题,举现在的作文考试为例,差不多就是给个材料让你琢磨.你如果仅就材料来下笔,立意不会高, 先看材料,再在自己的素材积累中找出相似或相对的内容,相似的就用来举例子同比分析,相对的就是正反对比了,加强说服力。平时不注意学习积累,素材不多或干脆没有,写东西就只能"你这个农民"或"难道你是叉叉"这样的句子了.都说理屈词穷,其实他是没有养成学习积累素材的好习惯,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写文章不能只是罗列现象,还要分析,为什么文锦苑那么多的业主(包括不少业主代表)都是不明真相的人?分析的结果只能是大多数决定都是很少很少一些人作出的,而且还没有对大家讲.为什么不对大家讲?分析的结果只能是不敢讲(不会没时间讲的).为什么不敢讲?只能是有秘密.有什么秘密?马上就联系到了"选举的利益相关者".于是,文章的主题就找到了.
主题找对了,素材有信心,文字工夫差点也无伤大雅,这是我对自己博客的自我评价,是对写文章的一点心得,也是对半夜一点多睡不着要给我当老师的看官的回帖.
明天就回家了,写一篇轻松点的权作休息,感谢各位的评论,也期待更多人的参与.
下一篇准备写的是给街道社区的建言。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八)公共物业和养老钱

因为明天要乘坐6个多小时飞机,恐没有时间和精力写字,今天加个班,明天就休息了,特此致歉.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工作,为得是能过上好的日子,还有就是为年纪大了以后的养老做准备.现在年纪轻,有体力,身体也结实,看病什么的花不了多少钱,即使花了不少,至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还能赚回来.但人老了就不一样了,没进项,只有出项,要不留个厚点的底把,过个平常日子还行,有个天灾人祸,就得卖房子卖地了.所以,老人一直教育我们不要做"月光族",要为明天作好准备.
房子和人一样,也是会老的,设备更容易老化,住宅电梯的保修期是8年,8年以后有问题,就只有业主自己出钱了,物业维修基金就是政府为了防止住宅设备老化及其他耗资巨大的维修强制设立的,但只靠物业维修基金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象文锦苑这样同时开发建设的楼盘,如果电梯等设备出现老化,是可能同时爆发的,现在1000万的基金(加上产生的利息),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全部耗光,那耗光之后就堪忧了.更何况在大规模维修前,基金已经开始动用了(有时也不可避免),可能一次大规模维修都支撑不了.
我们的住宅有70年的使用权,我们的公共物业如果是商铺性质的,只有40年的使用权.那么,在2040年前后,商铺的土地年限就要到了,要不再交土地出让金,要不就失去土地上的商铺,法律现在对住宅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都作了不确定的修改(授权当时的政府),商铺就更没有无偿续期的保证了.
我们如果把公共物业的收入每次都吃光用光,40年后,谁来交土地续期的出让金,那个时候,正是住宅开始进入老年的时候,毛病已经显现,我们难道用那时可能还有余的物业维护基金来交吗?如果不交,放弃,难道我们就把这只下蛋的鸡给扔了吗?
文锦苑小区入住至今,仅仅6年时间,我们已经花了几百万了!!这几百万如果进入了物业维修基金,可能就是几十年后小区的救命钱啊!我不相信中大当时会不同意把这笔钱当作物业维护基金来支付,很可能是我们的代表当时就压根没想到.现在又在做换保安门的计划了,有没想到我们有一天必然要换掉所有的电梯,我们的外墙要做全部的防水,我们的管道要全部的更换,我们楼顶的水泵要全部更新,那时我们拿什么来做真正的实事!
小区象我们的家庭一样,是需要经营的.我们在持家时,除了必要的生活开支,总要做规划的,储蓄多少,基金或股票多少,规划得好的,家底越来越厚,生活越来越滋润,别人会称赞"会当家".如果每年收入全部用光,家庭装修每年一次变化,换手机跟换笔一样,换汽车象换衣服一样,除非是世家子,别人肯定会说"真是败家子".
为什么我们在做家庭规划时会精打细算,做小区规划时会大手大脚,关键是没把我们的文锦苑当作自己的家园,没有象对自己家一样对待文锦苑,说到底,你就没准备在文锦苑呆长了.
的确,我们每户人家不可能都准备在文锦苑住千秋万代,但我们不可能永远都住新房子,即使搬到其他地方,也可能遇到房屋和设备老化的问题,我们难道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子女,将来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吗?而且,这样的房子还没有多少物业维修基金了.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只有从现在做起,从文锦苑做起.
在公共物业的使用上,必须要作到利益最大化,要尽可能多地为将来作好储蓄.
我们必须把现在所有的收入都纳入物业维修基金里,当然,可以拿一部分的利息来贴补共摊费用,或者做一些必须的日常维护,给管理的人支付一些报酬,绝对不能再大手大脚地做些称不上锦上添花,或者说画蛇添足的工程了.
家庭要长久和美,不能只顾消费;公司要发展,除了固定资产还要有积累;小区要长治久安,必须未雨绸缪.如果几十年后,文锦苑还有充足的维修基金,就象揣着元宝过晚年一样,人们不用担心徒步爬高楼,不用担心墙壁漏,哪怕到过世了也没有动用太多的钱,没有享受到基金太多的利益,我们至少是安心地走的,不是提心吊胆地到上帝那里报到的.
小区家底厚,二手房的价格也会高,就象卖股票,净资产越高,在成熟资本市场的股价就高;也可以用品牌来打比方,附加值越高,东西就越贵.文锦苑具备的先天条件,完全具备超越市场提升价值的可能.每个业主都可以得利,为什么我们不从现在开始就为将来打算呢?
等到文锦苑的收入只能进不能出的时候,还要争着做业主委员或主任的人才是真正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那时侯的文锦苑才是社会和谐的典范,是人人向往的桃源.
谁不想住在这样的高尚的地方呢?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七)谁的200票

这次业委会选举,文锦商务楼有200票.我不想指责它凭什么有200票,它有那么大的面积,有个两百票也是应该的,人家也是买下来的,当然有投票的权利,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我先说下文锦商务楼和文锦苑住宅区有什么关系.
商务楼的物业特点和住宅区完全不一样,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建筑,连年限都不一样,一个50年,一个70年.这两种建筑的业主性质也完全不一样,他们的诉求也有很大区别,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有比较大的区别.除了都是中大开发的,都冠有文锦这两个字,可算是鸡犬之声相闻,可以老死不相往来,简单说,就是隔壁小区,恰巧是一个开发商开发的,恰巧都聘了耀江物业服务公司.文锦商务楼的业主不会关心小区里是否换了液压保安门,我们的保安门改造估计也没有把商务楼算进工程计划中去.
说了关系,再说两个地方业委会合二为一有什么重大隐患.
首先,小区的859票加上商务楼200票,共有好1059票,商务楼占近有20%票重,如果这200票可以联合(事实上也很容易联合,因为商务楼实际业主估计没有那么多),就可以对小区业委会的所有决议都要求重新投票,在最坏的情况下,可以使业委会瘫痪.
其次,小区拥有近80%的票权,很容易通过对商务楼不利的决议.比如提议商务楼物业费5块1平米,住宅楼8毛,你商务楼的业主再反对,即使重新投票,照样可以高票通过.
商务楼业主对住宅房的情况一不关心,二没法关心,我们对商务楼业主生意好不好,如何应对金融危机也不关心.让一个人对与自己基本无关的事来投票,你说这个票该如何去投,不是瞎投就是乱投,不是扔飞镖还能怎么投?
表了两者的关系和联合的隐患,接下去就要说说这200票是怎么统计的.
这次选举,对住宅里的投票或侯选资格审核是超级严格的,至少父母子女投亲靠友的都不能参加.可业主们始终不知道为什么文锦商务楼会有200票,而且是整数200.是按照房产本来算的吗?还是按照面积?或者是根据承租户来统计的?是一个大业主可以投很多票呢?还是真的有200的人来投票?不管数据口径是不是合理,好歹你告诉我啊!尤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怕急死人.
合理的办法是商务楼和住宅楼的业委会分开选举,商务楼业主少,业委会可以和住宅楼业委会合署,或者委托住宅楼业委会代理处理日常事务.商务楼的对住宅没有发言权,住宅楼的也不用去为商户业主做主,相安无事,和谐升平.
如果两个地方的业委会一定联合选举,那么,是不是要把商务楼也完全纳入小区所有改造的范围内呢?不光是保安门,也包括绿化,上次绿化改造好象没有把树种到文锦大厦楼顶上,那也要马上整改,重做,好象监控也没有装到颐高门口,也要马上装.要不怎么都说不过去的,他们履行了投票的义务,却只能在窗口享受观风景的权利.

明天讲公共物业收入与我们的养老钱.

ZT: 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六)党同伐异

昨天因为想阐述一下自己的目的,所以先解释了为什么自己会“铤而走险”,今天言归正传,继续前天的话题,开讲党同伐异篇。
党同伐异,首先要结党。毛主席说过“党外无党,无法无天;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结了党,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一个人最多只能做到赤膊上阵,而圈起一群人,就可以严正警告别人不要“铤而走险”了。
既然要结党,当然人数越多越好,但这其中的大多数,只能是外围,核心人员不能多,核心人员多了,排排队分果果的也多了,外围人员太少了,气势就不强了。这个分寸一定要掌握,说实在的,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分寸还是比较难把握的,一不小心,把白眼狼当核心了,或者在外围漏进了异己分子,那就麻烦了,直接威胁就是发生政变,还有就是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核心人员不是说说的,参考陈水扁的队伍建设,黄芳彦,马永成都是核心,那都是要下本钱的,都是靠着阿扁捞好处的,所以铁了心跟阿扁,阿扁坐牢了都不动摇,大不了跑到美国当寓公。反观苏贞昌,谢长庭就并不一样了,天生反骨,一心想登大位,所以绝对不能当核心。
小区结党建立核心团队,不用看信仰,不用看能力,要看人品。标准是不能比自己还不要脸,拉进比自己还不要脸的东东,就是引狼入室,到时候摊牌了,自己在他们面前就象关公面前耍大刀,会死得很残。但也不能找太顾及面子的人,这样的人要干些什么,老是思前想后,老是摇摆,真的需要他们出马时,会失控的,小区管理首要就是控得住,连自己的铁杆核心都不能百分百控得住,那就自毁长城了。
给核心好处,不能明着给,毕竟大家都有头有脸的人,讲明了大家都挂不住,要审时度势,挑些不大不小的工程交给他们处理,还要讲“这次辛苦你了,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谢谢支持业委会工作”。处理这些工程时,绝对不能自己推荐相好的包工头,要作出自己不懂这一行的姿态,对经办人提出的任何方案都无条件支持,而且要主动在开会讨论时为他讲话,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注意,只能是口头的,要交代秘书在会议记录时漏掉这一段,当然,如果权威够大,也可以不用记录)。
给工程是个观察人品的好机会:主动争取的人就是核心团队的考察对象;不伸手的就是外围的优秀人选;主动争取但拿不到工程就要有怨言的,是潜在威胁,找机会得把他们灭了;拿到工程晚上不上家来商量的是白眼狼,对他的方案要全盘否定,不断否定;拿到工程晚上就来家商量的,才是最佳人选。
经过几次工程考验,核心团队就成型了。这时候要做的,是稳定外围团队,外围团队的工作重点不是利益,而是荣誉。有些代表委员本来就没什么想法,也无所谓当不当,对他们要强调的是“你现在当了,你就是小区领导班子的一员,你的荣誉和整个班子的荣誉是一致的,你落选了,就是对你有意见,对你有意见,就是对班子有意见,不光是你没面子,而是班子没面子,相同的,有人对小区管理有意见,对班子中的人有意见,就是对你有意见,我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是一条船上的”。
在这方面,又要建议参考阿扁的套路了,阿扁说:我是台独的,批我就是批台独;我是台湾人,批我就是迫害台湾人。就凭这一招,阿扁就把台独分子绑在自己身上了,还把台湾原住民拉上了族群对立。他还说:我收的钱是给民进党用的,我是民进党推出的总统。就这样,民进党也被他绑架了。
那些还在维护陈水扁的人,很少从他那里拿到好处,但不能不维护,因为被阿扁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给绑架了。他们从内心不一定认同陈水扁的所作所为,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个人品行的重要性就可以忽略了。
有个技术问题不能忽略,很关键。就是如何培养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氛围,在这个问题上,又要学习阿扁好榜样了,那就是“悲情”。要挑起忍辱负重的悲情,煽动悲情的诀窍是敌人,只有有了敌人,才会同仇敌忾。所以,你要想办法让敌人跳出来,简单而言,就是有了敌人最好,没有敌人,创造敌人也要上。
敌人的产生不是无缘无故的,要想树立敌人,必须引蛇出洞,用什么引蛇,用财务制度,用决策制度。
财务绝对不能公开,尤其是不能公开细帐,大帐可以公开,而且要漂亮,要做到只要不是司法审计,什么审计也拿我没办法,当然,出点钱找个审计师事务所出个报告是必须的,呵呵!那种审计还能搞不定?
决策一定要独断,决定了就马上上马,有业主反对没关系,照样上马。
做到这两点,敌人就会跳出来了。只要有业主对帐目有疑问,那就是想查帐,那就是不信任,那就是想捣乱,要在各种场合大讲特讲,尤其要强调“我们这么累,这么辛苦,不拿一分钱,作了那么多好事实事,他们还要无理取闹,简直是对我们的侮辱,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侮辱”。放心,每个人都会有同感的,你的核心团队自然会拥护你,你的外围团队也会很悲愤,因为对他们来说,你说得很对,因为大多数人的确没拿一分钱。没拿钱,却要承担骂名,换了谁都义愤填膺。
哈哈,只要做到财务不公开,决策不公开,你就能建立起坚强的团队,巩固你的团队。一举两得的是,你建立合法的暗箱,这是最重要的。否则干嘛呢?
顺便说下,绝对不能恋巢,在任期内要抓紧把好活办了就撤了,一般来说任期内基本也可以赚下第二套房了,换个地方再干,如果还不能做到,那也要撤,不过要撤得漂亮。坚决参加下一届的选举,而且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掌控选举,一定要选上,选上之后再最后演一次悲情,当众宣布辞职,至少不能再当主任了。
党同伐异告一段落,明天分析商务楼的200票。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五)我的梦想和目的

原计划今天写党同伐异,但看了昨天各位看官的留言,决定先要把自己的目的向大家说下,党同伐异这一节,放在明天来说.
每天花很多时间,拿起久违的笔,的确不是件轻松的事,没有目的是说不过去的,我当然有目的,这个目的不是向各位看官来作控诉,也不是耸人听闻来搏名气,也不是和谁有个人恩怨,我的目的来自我的一个梦想.
我梦想自己能居住在一个平静和谐的小区,里面的人象我小时侯生活的农村一样,虽然互相不一定叫得出名字,见面总要笑着打个招呼.年轻的都在为事业打拼,长辈们领着小朋友,买菜,散步,锻炼身体.有什么事了,村民组长跑到各家问问,然后到村委开会,每年集体资产分红时,是最热闹的,连我这个在外地读书的学生,也有一份,觉得今年少了,去年多了,就到村委查看下帐目,现在我老家也不种地了,新农村后老规矩还是一直延续着,只是现在不叫村委了,叫社区,和求智社区一样了.
住进文锦苑后,有些失望.
当村民时,我至少知道集体有哪些资产,比如有哪些地租给老板盖厂房了,每年租金有多少,哪些地村里招商引资盖了小商品市场,管理费一共收了多少,等等.但文锦苑有多少属于全体业主的资产,一直不清楚,我不知道我的共摊中有没含有公共物业的面积,如果包含的话,我也算是出了钱的,出了钱却不知道有多少东西,总是说不过去的.
当村民时,选村民代表(组长),至少我知道那人是哪个,村里有什么议题要决定时,村民代表要挨家挨户地跑几便,问问大家的意见,村委张榜公布事宜的时候,也要写出几组同意,几组不同意.可我楼道的业主代表只在换届选举时拿着推荐表到我家要我填写,然后拿走(当然,他说可以放到他家邮箱里),在他上门前,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现在上门了,不填他又不好意思,虽然填了,但不情愿.
新农村后,集中居住了,所以有了公共费用,比如路灯电费,楼道清洁费,每月都有公布,但这笔费用全部由集体收入补贴了,居民不用出钱.文锦苑有那么多的公共物业,却没有一分钱用在公摊费用上,而且还把物管费也作了大幅度上调,虽然我交了,但非常不情愿.
当村民时,选举村民代表(组长)和村委时,都是公开唱票,当场开票,当场公布的,但文锦苑里的不管是选举还是物业费调价表决,都不是公开唱票,都是谁主张,谁开票,谁主持,谁验票,公示结果最起码要在一周以后.这样的投票有意义吗?特别是这次业主委员的选举方式,简直让人目瞪口呆.我以前只是不满意,不情愿,这次选举,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很多晚上驾车回家的业主都可能遇到因为没车位进不了小区的状况,有时心情不好,或者保安态度不是很好,就会发脾气,吵架,也有打架的.打架固然不妥,扪心自问,有时看到业主和保安吵架,我也看不过去,觉得素质有问题,太不讲理.
但我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在入家门而不能进时会象完全换了一个人一样,对保安大喊大叫,我们平时不是这样的呀,我们在家敬老爱幼,在单位和同事和睦相处,我们也会为四川捐款,会主动去捐血.我们不象是为了小事就会失去理智的人,为什么我们进了文锦苑后会因为小事而暴跳如雷.
因为在文锦苑,我们大多数业主和我一样,我们只有义务,我们没有权利.作为一个业主,我们的确有遵守文锦苑各项规范的义务,我们必须交物业费,必须交停车费,如果没车位,我们的确不应该开车进小区,万一堵住了消防通道,后果很严重.但我们有什么权利呢?我们有要求公开公共资产的权利,我们有要求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的权利,我们有建立公开议事制度的权利,我们有监督物管和业委会的权利,我们有不当不明真相的大多数人的权利.当我们没有这些权利的时候,我们就只能在和保安争吵,甚至无理争吵的时候体现业主的权利了.
耗费半生积蓄,住进文锦苑,至少我还没有用脚来投票的能力.开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我的邻居们意识到我们作为业主的权利.如果你推选的代表只在选举时敲你家的门,你就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推选的代表在选举时居然委托业委会秘书写选票,你就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推选的业委会认为提意见是捣乱,你就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同样,作为代表和委员,如果你在投票或表决时,只是自己做判断,而没有去征询楼道业主的意见,你也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委托别人为你作出决定,你也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作为代表和委员,你们没有替业主做主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没有用自己的信誉为别人的信用背书的义务.
以下是我从一个博客中摘下的,供大家参考.
业主委员会得不到业主的信任怎么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15条,业主委员会仅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能执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业主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0条,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还应该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建议。
  因此,我们不难看出。《物业管理条例》这部法律规定下的业主委员会没有什么权利。相反,却应该受到业主和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根据我对很多小区(包括我们小区)业主对业委会不信任的原因的调查,主要有以下几点:1.业主委员会工作行为不公开,业主无法实现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2.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或者不作为,导致业主失去对业委会的信任;3.委员本身不专业。其实,她们也只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只是比我们多一些公益心而已,并不比我们聪明多少。
  因此,首先业主们应该把业主大会开好,选举你认为最合适的人。并且要使得业委会建立一个公开机制。在业主可以行使监督权利的情况下,业主们更应该积极配合和协助业委会的工作,更理性的监督和善意的提出建议,而不是随意的猜忌、指责和传播、轻信谣言。业委会委员切忌滥用权利。其实,小区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十万火急的,要依法获得授权。否则,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也不会有好结果。当然,不作为也是非常不可取的。既然自愿为业主们做事,那就要做,不要看到没有“油水”,就不做了。选举之前就应该想清楚。
  最后,如果业主们真的发现业委会不能执行业主大会的授权,或者随意滥用权利。我们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改选新的业委会。简单说就是有20%的业主提议,一半的业主参加会议,到会业主的一半就可以形成这样的决议。1/4的业主其实就能决定业委会委员的前途。所以,不要用过激的办法来对付业委会,要用理性和法治的办法来解决对业委会的不信任业委会的失职。
  由于目前还没有关于业委会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但是我仍然建议所有的业委会成员在成立业委会的时候,首先要干的除了执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外,还要努力建立和实现让广大业主的监督机制。只有敢于被业主公开监督的业委会和业委会委员,才能保证真正的为业主工作

ZT: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四)小区的厚黑学

在一个没有公共资产的小区,没必要去争什么业主委员,因为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有被监督,没有被称赞.对于日理万机的人,尤其是在各自单位有一定地位的人来说,那样的位子没有任何吸引力,这种小区,就让那些吃饱了撑的退休工人去干吧,要是一不小心当上了,连晚上回家没车位都不能跟保安吵一架(到底不是一般业主,这种小事不能由着性子乱来),多憋气.多没劲啊!
所以,有志于在业委会大干一场的人,在买房时就要多个心眼,房价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公共物业,有什么公共物业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公共物业分量很重,哪怕房价高点也没关系,弄得回来的.
在买房时,还要注意一个细节,找个售楼小姐,打听下外地人的购房比例,越高越好,因为这些人在本地资源不多,又在外地打拼,关心小区的时间和精力不会多,容易搞定.这些人的长辈很少同住,即使同住,也就是帮忙看看孩子,基本形成不了势力.
还有,就是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原拆原建的拆迁户,这些人一般没钱有时间,又容易形成合力,毕竟都是老街坊.这些人多了,手脚就会被捆住,要搞定他们比较难,而且代价太高,一个不如意,就可能成为反对派.
有了这些心眼,房子就好找了,切记,一定要一手房,绝对不能二手的,否则要从反对派开始,时间跨度太长了,机会成本就高了.
房子找好了,一定要和进场物管搞好关系,对物管的不管什么方面都要全面肯定,这时候是以热心业主的身份出现的,物管是最好的同盟军,要让物管认为自己是有能量的(如果有些个人资源,这时候一定要全部用到物管上,不要怕浪费时间和精力,相信投桃报李),而且是站在物管一边的.
物管搞好关系,还要和社区,有能力的还有街道,也要搞好关系.这个很重要,而且方法要得体,一是要不露痕迹地流露出自己有能量,二是要说物管好话.社区是小区管理的指导单位,社区的指导,宗旨是和谐,有个人,又有能力,又有热情,又有精力,和物管又相处甚欢,那当然是小区业委会的不二人选.
火候把握的好的话,这时候可以把小区选举的章程什么的拟好,当作热心业主的无私奉献,提交到社区,一般的社区不会有母本的,有可能你的提案就成为社区的母本了.
起草选举的母本,一定不能出现海选,直选之类的东东,必须设立层级,一定要设立业主代表,搞定几百几千户人家实在不易,搞定几十个代表,还不小菜一叠.这个绝对不能没有,要不就给别人做嫁衣了,付出的精力就付水流了.
代表的人数有条例规定,一般不宜自说自话,但业委会的人数,就要根据自己的掌控能力来精心设计了.不过不要担心,有理论可以做指导,国际惯例一个人最多管七人,所以七人为宜,但如果觉得自己至少有厅级水平,就可以设九人,一个厅长管九个处室还是可以的.
小区的第一次选举,时机很关键,一定要在入住50%以下时启动,人少,可控,至少和自己一样有想法的人也少,竞争不会激烈,而且,很多业主还在装修,没时间关心.
有了天时地利,有了各方支持,基本可以确保自己当选业主代表,再由业主代表把自己选为主任了.这时候,可以不去过多挑选代表人选,一般这时候彼此不了解,或者还互不关心,只要自己表现得热情些,主动些,业主代表不会对你提出挑战的,特别是很多人这时候可能还不知道公共物业有多少呢,千万不要提醒,即使是就职感言也不要提及,嘿嘿!这是秘籍,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当上主任后,有两方面工作一定要马上落实,一是和物管摊牌,一是在委员和业主代表中选好铁杆.
绝对不能让物管觉得还能向以前一样和自己相处,必须要让他们相信自己不光知道物管和业委会的潜规则,而且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潜规则.哪怕你还不知道什么是潜规则,也不要怕,谁都不能把潜规则说清道明,说清道明就不是潜规则了,潜规则就是这样诞生的.
潜规则核心就是物管必须出钱,作为回报,对物管的要求,要努力造好小区舆论.
当然,不能让物管大出血,物管出钱,是为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争取资源,说白了,是为自己搞定他们提供资源,这时候,千万不能从业委会管理的钱款中为业主代表和委员提供福利,他们中不乏正气之人,而且有可能正气之人还不少,如果一开始就动了自己管理的钱,很多业主代表和委员会反感,这在不少小区有教训,切记.
不能直接问物管要钱,要的是物管买单的承诺,比如要些健身卡,还有吃饭报销,活动报销之类的东西.
一定要多和业主代表和委员多吃饭,多搞活动,全体活动不宜多,一年最多几次,要分别搞,这样一个不惹眼,还可以通过小范围活动,对这些人进行甄别,选择几个(不宜多,20%最佳),培养成自己的铁杆.
业委会绝对不能设立会计,这个有法律依据,业委会在法律上就不是个东西,不能有会计,这个法律武器一定要紧紧抓住.既然不能有会计,那就连出纳也不能有,没有出纳,我们就没有必要向小区业主提供流水帐,安排个秘书是必须的,一方面有事可以由秘书执行,一方面出事可以由秘书顶包.基于这两方面,秘书人选不能是智商高的,智商高会想事,想事就会害怕,害怕就会不敢,不敢就办不成事.
平时要有事没事和委员代表多联系,电话,上门,邀请到家,吃饭,活动,以联络感情为主,不要涉及太多话题,要对他们多赞美,要体现自己很重视他们,如果他们有啥个人的事,尽可能多帮助他们,这也是联络感情的方法,而且可以让他们感到自己有能量,建立威信.一定要让他们感到我们是一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管他们愿不愿意,绑上一条船先,至少要让别人认为我们是一条船上的.很多人没经历过文革,造反派有个法宝,就是拉人上船,哈哈,上来了就由不得你啦.
现在,可以开始做工程了.
任何小区都可以不断的做工程,差的可以改造,好的可以更好,没人可以对美化家园提出异议,即使提出了,也很容易反驳,你不要漂亮,广大业主要漂亮,你不要安全,广大业主要安全.
这里提几个工程建议,供有志之士借鉴.
工程首选绿化,为什么首选,需要从生物学和税法两方面来分析.从生物学上来说,花草树木都是生物,都会死翘翘,死了就需要补,补就需要再做工程,选择了绿化,就可以一直绿化,呵呵.从税法来说,园林什么的公司交的是农税,农税不是一般增值税,增值税要17%,农税只要1%还是2%,园林公司提现风险小,因为理由很充分,草死了需要补种,而且含金量大,因为国家支持农业发展.
次选监控,小气的开发商不会给小区装多少探头的,装了也是清晰度不高,即使清晰度高也可以找出毛病,比如不是彩色的.而且监控设备品种繁多,很难同比价格,业主们又不清楚性价比,所以这个好搞.
三选保安门改装,小偷手段越来越多,保安门当然要与时俱进,这个业主没话说.
这些工程不能自己独吞,要安排几个代表或委员来干,一定要让他们觉得工程是自己力排众议给他的.这几个人一定要是自己的铁杆,经过工程,铁的友谊就炼成钢的同盟了.同时,要在其他代表或委员中渲染干工程吃力不讨好的氛围.
大项目一定不能给别人,要表现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魄,绝对不能让其他人来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在代表和委员中,一定要树立悲情气氛,建议大家时刻关注台海局势,从中吸取养分,要树立族群氛围,树立族群对立的氛围,这个很重要.重要性以后再表.
要努力抬高代表和委员的使命感,抬高他们的决策能力,要树立父母官的使命感.在操作中,尽量缩短他们作出决策的时间,比如开个会,要当场做决定,绝对不能给他们回去和楼道业主商量的余地,既然是代表,就有权利代表楼道表态,不能养成回去商量的坏习惯,不要紧,再是有民主意识的人,表了几次态后就会形成习惯了.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有这个权利,每次都和业主商量,就是资本主义的伪民主,就是没有效率.时间就是金钱.
如果以上工作都开展了,落实了,恭喜你,你已经成为一个一言九鼎的主任了,对社区,你是维护社区和谐的带头人,社区会保护你,对物管,你是讲规矩的合作伙伴,一定会配合你,对代表和委员,你是为他们遮风挡雨的船长,即使你的小恩小惠不多,也没问题,你的铁杆会维护你的,一个人忙活不是领导,大家都忙活才是最佳,尤其是调动大多数不得利的人为你瞎忙活,拼命维护你,那个爽啊,别提了.
特别提醒,对于全市全国优秀小区之类的活动,一定要不惜血本参加,而且一定要拿下,每级组织都很珍惜自己推出来的典型,一旦当上了典型,再有人要搞你,就是和党和政府作对了.而且,对物管参加类似评比,也要鼎力相助,相信我,付出总有回报的.
今天表的是如何成为一个爽的业委会主任,明天讲党同伐异.
雷锋说:对同志象春天般温暖,这个真没有.
雷锋又说:对敌人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