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清与朝鲜王朝,清与越南是宗藩关系。
藩属国的国王继位,须经过宗主国的册封,才算取得合法的地位;藩属国需定期向宗主国进贡;宗主国负有帮助藩属国维护统治秩序的责任。以朝鲜定期朝贡为例,朝鲜历来被中国人看作中国北部极重要的“外藩”,在明清两代,朝鲜是中国头等的朝贡国。朝鲜李朝(1392—1910年)每年派三次正式贡使前往明廷进贡,派四次正式贡使前往清廷进贡,另外还有许多小规模的遣使。
这种宗藩关系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中国与两国山水相连,唇齿相依,而且有着长时间密切的历史交往。越南古称交趾、安南,自汉朝以后的1000余年间,一直属于中国封建王朝的管辖地。公元679年唐朝在南越设安南都护府,“安南”名称由此而来。公元968年了部领建立了朝,国号为“大翟越国”,973年了部领被宋太祖册封为安南郡王,与中国封建王朝建立“藩属关系”。以后又经历了前黎、李、陈、黎等朝代。1802年阮福映建立了阮朝,取国号为“南越”,第二年清朝政府(嘉庆八年)将安南国改为越南国,封阮福映为国王,越南由此而得名。
公元300年至7世纪的朝鲜,史称“三国时代”,三国间战乱频繁。新罗得到中国唐朝的帮助先后灭了高句丽等国,于676年统一朝鲜半岛。此后,新罗与唐朝建立了友好关系,双方经济文化交流十分频繁。1592年,日本大肆入侵朝鲜,应朝鲜的请求,中国明朝政府派兵援朝抗日,取得“壬辰卫国战争”的伟大胜利。从此,在明清时期,朝鲜便一直成为中国的藩属。
不可否认,这种宗藩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双方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实力的差距所造成的,是一种特殊的封建等级关系,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平等性。但是,中国和越、朝的这种宗藩关系与法日殖民者对越、朝的殖民统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清王朝对越南国王的册封,实际上仅是对既成事实的认可,即谁控制了越南中央政权,清王朝就予以承认,并不具体干涉其内政。同时,清王朝也不染指越、朝的领土,不谋求经济上的特殊利益。如越、朝使臣朝贡时,清王朝回赠的礼品,其价值远远大于其进贡的物品。可见,宗藩关系并未对越、朝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构成直接威胁,越南、朝鲜基本上仍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清王朝对越、朝所拥有的某些特权仅具有象征意义。这与法日殖民者在越南、朝鲜割地赔款、掠夺财富、干预内政和外交,甚至派总督进行直接管理等殖民统治手段,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正是因为中国与越、朝间存在着这样特殊的宗藩关系,所以当法国侵略越南时,阮氏王朝不仅邀请黑旗军助越抗法,而且多次派使臣前往中国,请求清政府出兵援助。同理,朝鲜国内爆发东学党起义时,朝鲜政府也请求清政府出兵帮助镇压。对清政府而言,如果对越、朝的要求置之不理,即不承担宗主国责任的话,中国与两国间的宗藩关系就难以维持,而且,天朝的尊严与体面也将会受到进一步的损害。另外,在两国事务上如不采取积极政策,将会给列强以可乘之机,从而严重影响清政府的利益。所以清政府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援越抗法和出兵镇压东学党起义的责任。同样,也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宗藩关系,在《中法新约》和《马关条约》中要强调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和朝鲜的独立自主要得到清政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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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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