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Eve的博客,用了一个词“芳邻”,呵呵,最早看到这个词是在一个台湾朋友的笔记本电脑上,大概是快十年以前的事了,大陆叫网上邻居,台湾叫“网路上的芳邻”,当时就很新奇,觉得这个词用的挺好,很有感情色彩,不像“网上邻居”是一个中性词。
又有新闻称,马英九改用毛笔批阅公文,呵呵,想起了以前皇帝都是朱笔御批,从以前马英九大声提议用繁体字,以前最近台湾想为繁体字申遗,感觉到马英九以及台湾对传统文化维护的用心。历史总是吊诡,大陆拿到了传国玉玺,而文字却得靠偏安一隅的蒋氏父子等传承。
有太多关于简体字与繁体字优劣之争,我看可以休矣,都是历史的产物,一些太繁复的字可以简化一下,但不宜矫枉过正,有些字则是简过了头,消失了文字的美感。
去旅游景点,特有意培养小龙认繁体字的能力,昨天很兴奋地跟我讲,爸爸,我知道了“人”的繁体字,就是单人旁加一个“二”,我大笑,纠正之余,也非常地欣慰。
真皮到底是什麼皮?
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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